日前,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标志着我国在土壤污染治理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办法》明确鼓励生态环境基础较好、管理能力强的省份先行先试,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重点支持更具普遍性、区域性的土穰污染修复与源头预防项目。据悉,该创新举措意在通过机制设计释放社会资本的闭环效应,增加长期且稳定的绿色金融资金投入渠道,提升环境治理的经济可持续性能。《办法》首要强调整合政府投入,推动环境风险防控在企业用地筛查退出与开发之中落地闭环。业界专家预计,首期将从土壤污染阶段性较重的重点工业省份试点,并由国家层面适度注资撬动社会资本,“十四五”末期有望推动初步上百亿元实际治理投入向田间与工厂排污关卡精准供给土壤科技赋能绿色场景的应用。《办法》也考核地块优先保护的前提是加速风险评估,对有融资条件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地方采纳奖补相结合的资通共享结构,做到投资逐环保效益、收益立专款收益闭环融资周转和年度剩余出清合理化调整的措施双鞭前行。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人制转化新型契约+生态资产管理一体化”的设计,尽可能规避分散监管低效成因,是污染长效靶向治本新样板推行指南无疑已迈上将区域防治层级塑形进阶的第一步。